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审核程序
(试行)
1. 总则
1.1目的
为了证实要获得或已经获得维修资质等级证书的维修机构能够保证其维修质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三包规定”、《移动固定电话维修资质管理办法》和《移动电话机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等级标准》,参照ISO/IEC17025—1999、CNACL202—99的有关内容,特制定本程序。由于审核程序所产生的审核结果作为维修资质等级审批和日常监督的依据。
1.2使用范围
管理中心、分中心在对维修单位进行初审、年检、复审或抽检工作中使用本程序。
2 审核人员条件
2.1 审核员应熟悉“三包规定”、《移动固定电话维修资质管理办法》和《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等级标准》。具备相关技术知识及掌握相关法律法规。
2.2 审核员应具有管理中心发放的审核员资格证书。
2.3 审核员应具有与被审核的维修单位的相关的相对独立性.
2.4 审核员在审核工作中应科学、公正、实事求是,对审核结果和在审核中了解到的认可情况,未得到受审核维修单位书面授权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 初审
3.1 发生条件
a. 维修单位初次申请资质等级的审核。
b. 维修单位要求更改其资质等级。
c. 维修单位的资质证书到期,申请更换资质证书。
3.2 参与人员
a. A级维修资质的审核
管理中心的审核员。
b. B、C级维修资质审核
分中心的审核员。
3.3 初审程序
a.申请A级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向管理中心提出审核,申请B、C级维修资质的维修单位向当地分中心提出审核申请,管理中心或分中心接受申请后通知受审核方,并将维修资质审核的相关费用告知受审核方。
b.管理中心或分中心在本中心审核员档案中选取适宜的审核员,确定审核组成员和组长,并通知被审核的维修单位。被审核的维修单位对审核组人员如有异议,应向资质管理中心或分中心提出更换,理由充分的管理中心或分中心应予以更换。审核组应由二至三名审核员组成,指定一名审核员为审核组组长。
c. 审核组接到审核通知书后,应及时将审核组人员和日程安排通知被审核的维修单位;了解被审核维修机构情况;并向被审核的维修单位重申《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等级标准》;同时将有关费用向受审核单位说明。
d.审核组组长在审核前应制定审核计划,召开审核组成员开审核前准备会议并准备文件,文件包括:《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管理办法》、《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等级标准》、维修资质审核记录、不符合项报告、审核报告、首末次会议签到表等。
e.审核组到现场后,首先召开首次会议。会议参加者应包括维修单位最高管理者或授权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与质量有关的管理人员。审核组组长应在会议上介绍审核组成员、讲明审核目的、审核要求、审核范围、审核计划、保密承诺和免责声明。首次会议要求被审核单位简要介绍单位情况并确定审核陪同人员。
f.首次会议后,审核组要根据审核计划立即进行软件、硬件审核。
g.对在审核中发现的不符合项,审核组要及时提出,并获得被审核单位代表(审核陪同人员)认可,对于可以立即进行整改的项目,要求受审核单位进行整改,在整改完成后,审核组再对不符合项进行审核;对于不能进行立即整改的项目,审核组要有明确的记录,留作复审的审查依据。
h.审核结束后,审核组应召开末次会议,到会人员应与首次会议相同。由审核组组长总结审核情况,确认不符合项和整改措施以及后续工作。
i.审核组完成审核后应及时向管理中心提交审核报告及其附件(资质等级评审申请表、维修资质审核记录、不符合项报告)。审核报告内容应包括:维修单位概况、审核过程、存在问题及不符合项的纠正措施、结果,并给出审核结论。
j.审核报告由管理中心主任审批、签字后生效。审核报告一式三份,一份夹带全部附件在管理里中心存档,其余两份为报告正文,分别交分中心和受审核的维修单位。
3.4 初审结论评定
审核结论评定分为四级:
a.被审核的维修单位完全符合所申请资质等级的要求。
b.被审核的维修单位基本符合所申请资质等级的要求,但有不完善的项目需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完全符合所申请资质等级的要求。
c.被审核的维修单位基本符合所申请资质等级要求,但有不完善的项目需进行整改,这种整改在短期内无法完成,需要在整改完成后进行复审。
d被审核的维修单位无法达到所申请资质等级的要求,结束审核活动。
4.年检
4.1发生条件
对所有已经获得资质等级资格的维修单位每年进行一次。
4.2参于人员
管理中心、分中心的审核员。
4.3年检程序
a.管理中心在每年的适当时间整理出需要进行年检的具有A级维修资质维修单位的名单; 分中心在每年的适当时间整理出需要进行年检的具有B、C级维修资质维修单位的名单。
b.管理中心或分中心组织本中心的审核员进行年检,分配年检任务的区域、名单和时间表。
c.年检人员根据管理中心分配的任务,参照《移动固定电话维修资质管理办法》和《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等级标准》对需要进行年检的维修单位进行审核。
d.对于年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年检人员要向受检单位明确的提出要求其进行整改,对于能够立即完成整改的项目,要在其完成整改后重新审核;对于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项目,年检人员要有明确的记录,留作复审的审查依据。
e.年检人员将年检的评定结果报管理中心。
4.4年检结论评定
年检的结论评定分为四级
a.被审核的维修单位完全符合所具有资质等级的要求,年检完全合格。
b.年检基本合格,但有不完善的项目需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完全符合所具有资质等级的要求。
c.年检基本合格,但有不完善的项目需进行整改,这种整改在短期内无法完成,需要在改进完成后进行复审。
d.被审核的维修单位不符合所具有资质等级的要求,年检不合格。
5. 抽检
5.1发生条件
a.多次发生用户投诉的维修单位。
b.管理中心定期进行的跟踪检查。
5.2参与人员
管理中心、分中心的审核人员。
5.3抽检程序
a.管理中心在适当的时候整理出需要进行抽检的维修单位的名单。
b.管理中心组织本中心或分中心的审核员进行抽检,分配抽检任务的区域、名单和时间表。
c.抽检人员根据管理中心分配的任务,参照《移动固定电话维修资质管理办法》和《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等级标准》对需要进行抽检的维修单位进行审核。
d.对于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项,抽检人员要向受检查单位明确提出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对于能够立即完成整改的项目,要在其完成整改后重新审核;对于不能立即完成整改的项目,抽检人员要有明确的记录,留作复审的审查依据。
e.抽检人员将抽检的评定结果报管理中心。
5.4抽检结论评定
抽检的结论评定分为四级
a.被审核的维修单位完全符合所具有资质等级的要求,抽检完全合格。
b.抽检基本合格,但有不完善的项目需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完全符合所具有资质等级的要求。
c.抽检基本合格,但有不完善的项目需进行整改,这种整改在短期内无法完成,需要在整改完成后进行复审。
d.被审核的维修单位不符合所具有资质等级要求,抽检不合格。
6. 复审
6.1发生条件
a.初审基本合格,但有不完善的项目需进行整改,这种整改在短期内无法完成,受审核单位在完成整改后提供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b.年检基本合格,但有不完善的项目需进行整改,这种整改在短期内无法完成,受审核单位在完成整改后提供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c.抽检基本合格,但有不完善的项目需进行整改,这种整改在短期内无法完成,受审核单位在完成整改后提供了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6.2参与人员
管理中心、分中心的审核员。
6.3复审程序
a.要求复审的维修单位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上交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b.管理中心或分中心的审核员负责复审任务。
c.复审人员根据管理中心分配的任务,参照《移动固定电话维修资质管理办法》和《移动固定电话机维修资质等级标准》对需要进行复审的维修单位进行审核。重点审核已经完成整改的部分。
d.复审人员将复审的评定结果报管理中心。
6.4复审结论评定
复审的结论评定分为两级
a.被审核的维修单位完全符合所具有资质等级的要求,复审完全合格。
b.被审核的维修单位不符合所具有资质等级的要求,复审不合格。